

4月27日,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翼钢公司”)申请,基于对翼钢公司所处现状及未来发展所面临困难的充分把握,公司董事会同意翼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据了解,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具备了年产100万吨铁、220万吨钢、220万吨材的生产能力。2014年7月起翼钢除焦化外其他工序全面停产,2015年10月起焦化工序进行了保护性停炉。
2016年,翼钢两座转炉分别被列入2017年和2018年钢铁去产能计划,企业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将其一次性纳入2017年山西省去产能计划,对停产相关设备按要求进行封存。2016年11月,翼钢公司与印尼东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合作项目可研工作,计划将翼钢公司化解产能后处置的装备整体搬迁至印尼建厂。
2017年,山西省政府原定拆除酒钢集团翼钢公司50吨转炉一台,产能85万吨,临汾市将原计划2018年拆除的酒钢集团翼钢公司另一台50吨转炉、产能85万吨,一并列入2017年去产能计划。2017年10月份,翼钢2×50吨转炉现场正式封存验收,170万吨钢铁产能的退出。
据了解,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去产能计划后,翼钢积极稳妥做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职工大部分安排到酒钢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及翼钢内部二扎线技改项目中,同时,翼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翼钢做好剩余职工安置工作。
附:基本情况
一、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王庄乡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5日
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持股比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10%。
法定代表人:白红钧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及销售;钢坯、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氧气、氮气、氩气、粗苯、硫铵、硫、煤焦油、冶金机制焦炭、冶金炉料的产销;煤气转供;住宿;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物质仓储;起重吊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翼钢公司总资产33,770.72万元,总负债129,050.57万元,净资产-95,279.86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55,443.37万元),资产负债率382.14%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目前,因翼钢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在尝试通过引入战略投资方进行第三方重整、公司内部重整自救等方式后,均未有效改善该公司经营局面,且其在化解炼钢产能之后已无继续发展能力,故申请破产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有翼钢公司90%股份,翼钢公司的破产清算将使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
围发生变化;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翼钢公司应收款项8.04亿元,长期股权投资4.03亿元,公司已对上述两项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翼钢公司已于2015年底前全面停产,因此其破产清算行为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酒钢宏兴及翼钢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酒钢宏兴及翼钢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统计表